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做好年度測繪成果匯交的通知
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貫徹落實測繪成果匯交制度,進一步完善我區測繪成果目錄,推進測繪公共資源共享利用,現將我區年度測繪成果匯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匯交單位
區內各有關測繪項目出資人,各測繪資質單位。
二、匯交內容
匯交的測繪成果為上一年度完成的測繪項目成果。測繪成果依法實行無償匯交,基礎測繪項目需匯交成果目錄和成果副本,非基礎測繪項目只匯交成果目錄。具體內容如下:
航測影像成果;
衛星影像成果;
數字測繪成果;
地圖編制成果;
不動產測繪成果;
境界測量成果;
工程測量成果;
地下管線測量成果;
水下測量、海洋測繪成果;
其他測繪成果。
三、匯交時間和方式
(一)各單位匯交上一年度測繪成果的截止時間為本年度4月30日。
(二)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接收的本轄區內匯交的測繪成果,于本年度5月30日前向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信息中心匯交。
(三)測繪成果目錄匯交電子版和紙質蓋章材料各一份,基礎測繪成果副本匯交一份。電子版材料以光盤、移動硬盤等移動存儲設備提交。具體匯交目錄見附件。
四、匯交和接收
(一)使用財政資金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匯交;使用其他資金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測繪項目出資人匯交。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的版權依法受到保護,不得非法向第三方提供。
(二)我廳成果接收和管理單位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信息中心,負責中直、區直單位測繪成果的接收和管理;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其他單位測繪成果的接收和管理,各市的成果接收和管理單位由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規定確定。成果接收和管理單位對匯交的測繪成果審核通過后及時簽發“匯交憑證”,并嚴格按照相關保管規定進行保管。
(三)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每年按本通知要求組織開展上一年度完成的測繪成果匯交,今后不再另下通知。測繪成果匯交制度是國家法定制度,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管理職責,督促本轄區內各有關測繪項目出資人和各測繪資質單位及時匯交成果。我廳適時組織開展測繪成果匯交檢查。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測繪成果接收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信息中心,聯系電話:0771-5606397,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建政路5號,郵政編碼:530023。
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測繪成果匯交目錄
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辦公室
2021年4月1日
(聯系人:陶曉東 聯系電話:0771-538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