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指南(試行)》文件的疑問
咨詢:《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指南(試行)》中,2.1第一段,原文“各地應在第三次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的基礎上,按照國土空間用地用海分類、城區范圍確定等部有關標準規范,形成符合規定的國土空間利用現狀和工作底數?!敝械摹俺菂^范圍確定等部有關標準規范”這個“部”字是否應去掉,改為“城區范圍確定等有關標準規范”,不然不理解這句話的含義?;蛘呤俏覍ο嚓P規范理解有誤,請相關領導幫忙解讀,謝謝!
回復:您好!此處的“部有關標準規范”強調的是部制定的國標或行標,而非地方標準。(國土空間規劃局)